【合病】
合病
太陽症兼見陽明,名曰太陽陽明合病;
太陽症兼見少陽,名曰太陽少陽合病;
陽明症兼見少陽,名曰陽明少陽合病。
以上兩陽經合病也。
若三陽皆見症者,名三陽經合病。
夫曰合病,初起一齊發病之謂。
若一經先病,先病之經未解,又見一經起者,名並病。
若先起之經病解,又見一經病起者,名傳經病,皆非合病也。
若太陽與陽明合病,先治太陽,兼治陽明;
太陽少陽合病,先治太陽,兼治少陽。
凡治外感,先重太陽表症,故見太陽症,多用羌活湯為君。
兼陽明症,加葛根;
兼少陽症,加柴胡。
三陽皆見,三經之藥俱用,而太陽之藥倍之。
引用:http://jicheng.tw/jcw/book/%E5%8 ... 4%A7%E7%99%BD/index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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