【格致余論 病邪雖實胃氣傷者勿使攻擊論14】
凡言治國者,多借醫為喻。
仁哉斯言也﹗真氣,民也。
病邪,賊盜也。
或有盜賊,勢須剪除而後已。
良相良將,必先審度兵食之虛實,與時勢之可否,然後動。
動涉輕妄,則吾民先困於盜,次困於兵,民困而國弱矣。
行險僥幸,小人所為。
萬象森羅,果報昭顯。
其可不究心乎?請舉一二以為凡例。
永康呂親,形瘦色黑,平生喜酒,多飲不困,年近半百,且有別館。
忽一日,大惡寒發戰,且自言渴,卻不飲。
予 診其脈大而弱,惟右關稍實略數,重取則澀。
遂作酒熱內鬱,不得外泄,由表熱而不虛也。
黃 一物,以乾葛湯煎與之,盡黃 二兩,乾葛一兩,大得汗,次早安矣。
又葉先生患滯下,後甚逼迫,正合承氣証。
予曰︰氣口虛,形雖實而面黃稍白,此必平昔食過飽而胃受傷。
寧忍一二日辛苦,遂與參、朮、陳皮、芍藥等補藥十餘帖。
至三日後,胃氣稍完,與承氣兩帖而安。
苟不先補完胃氣之傷,而遽行承氣,吾恐病安之後,寧免瘦憊乎﹗ 又一婢,色紫稍肥,性沉多憂,年近四十,經不行三月矣。
小腹當中有一氣塊,初起如栗,漸如炊餅。
予脈之,兩手皆澀,重取卻有。
試令按其塊痛甚,捫之高半寸,遂與千金消石丸。
至四五次,彼忽自言乳頭黑且有汁,恐有娠。
予曰︰非也,澀脈無孕之理。
又與三五帖,脈之稍覺虛豁。
予悟曰︰藥太峻矣,令止前藥。
與四物湯倍加白朮,佐以陳皮。
至三十帖,候脈完再與消石丸。
至四五次,忽自言塊消一暈,便令莫服。
又半月,經行痛甚,下黑血半升,內有如椒核數十粒,乃塊消一半,又來索藥,以消餘塊。
余曉之曰︰勿性急。
塊已開矣,不可又攻。
若次月經行當盡消矣。
次月經行下少黑血塊,又消一暈,又來問藥。
余曰︰但守禁忌,至次月必消盡。
已而果然。
大凡攻擊之藥,有病則病受之。
病邪輕而藥力重,則胃氣受傷。
夫胃氣者,清純沖和之氣也。
惟與谷、肉、菜、果相宜。
蓋藥石皆是偏勝之氣,雖參、輩為性亦偏,況攻擊之藥乎?此婦胃氣自弱,好血亦少,若塊盡而卻藥,胃氣之存者幾希矣。
議論此至,醫云乎哉?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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