【三因極一病証方論-卷之七-敘論(亦作痙)】
敘論(亦作痙) 夫人之筋,各隨經絡結束於身,血氣內虛,外為風寒濕熱之所中則。
故寒則緊縮,熱則弛張,風則弦急,濕則脹緩,四氣兼並,當如常說。
以風散氣,故有汗而不惡寒,曰柔;寒泣血,故無汗而惡寒,曰剛。
熱消氣,故為縱;濕溢血,故為緩弱。
經中所謂大筋軟短,小筋弛長,軟短為拘,弛長為痿,皆濕熱不攘之所為也。
原其所因,多由亡血,筋無所營,故邪得以襲之。
所以傷寒汗下過多,與夫病瘡人,及產後致斯病者,概可見矣。
診其脈皆沉伏弦緊,但陽緩陰急,則□□拘攣;陰緩陽急,則反張強直,二証各異,不可不別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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