【醫宗金鑑 傷寒論註 凡發汗,欲令手足俱周時出538】
凡發汗,欲令手足俱周時出,以漐漐然,一時間許,亦佳,不可令如水淋漓。
若病不解,當重發汗。
汗多者必亡陽,陽虛不得重發汗也。
〔註〕:
凡發汗,令手足俱周時出,是欲汗緩出周遍,則邪氣悉去,正氣不傷也。
以漐漐然,不得令如水淋漓為度,不欲汗急出過多也。
若急出過多,則邪氣不盡,正氣反傷矣。
倘若病不解,當重發汗,但前汗已多,更汗必亡其陽,陽虛即病不解,故不敢再發其汗也。
〔集註〕:
成無己曰:汗緩緩出,則表裏之邪悉去。
汗大出,則邪氣不除,但亡陽也。
陽虛為無津液,故不可重發汗。
方有執曰:此叮嚀發汗之節度也。
張錫駒曰:汗乃津液,汗多則亡津液,何以又謂亡陽也?
經云: 上焦開發腠理,熏膚、充身、澤毛,若霧露之溉。
蓋汗雖津液,必借陽氣之薰蒸宣發而後出,故汗多亡津液,而陽亦隨之俱亡也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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