【醫學正傳 卷三 嘔吐 醫案348】
(醫案) 在城黃氏婦,年將三十,產後困食傷,致胃虛不納穀,四十余日矣,聞穀氣則惡心而嘔,聞藥氣亦嘔,求予治。
予曰:藥不能入口,又將何法以治之乎。
懇求不已,遂制一方,用人參、白朮、茯苓各五錢,甘草二分,陳皮、藿香、砂仁各五分,炒神麯一錢,十年以上陳倉米一合,順流水二大白盞煎沸,泡伏龍肝研細,攪渾,放澄清,取一盞,加薑棗,同煎前藥至七分,稍冷服。
此藥遂納而不吐,別以陳倉米煎湯時時與之,日進前藥二、三服,漸能吃粥而安。
後以此法治十數人,皆驗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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